卖出的车又偷回来
发布时间:2011/4/12 16:25:25 来源:珠海在线 编辑:steven
谁都清楚转手后的财产不可能再由原所有者支配的道理。但香洲市民黎某为牟利,竟对自己已卖出的汽车动起贼心,用一直私藏的配用车匙于去年5月实施盗窃
谁都清楚转手后的财产不可能再由原所有者支配的道理。但香洲市民黎某为牟利,竟对自己已卖出的汽车动起贼心,用一直私藏的配用车匙于去年5月实施盗窃,意图将卖出的车偷回来,无奈在盗窃过程中被现任车主吴某发现,黎某因此被捕。记者昨从金湾法院获悉,黎某因犯盗窃罪,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。
为牟利卖车后再盗车
据法院审查发现,2009年2月市民吴某以1.3万元的价格从黎某处购买了一部庆铃牌厢式小货车,但黎某交付车辆后还故意留下了该汽车备用钥匙。直至2010年5月24日晚,黎某对已卖出的旧车动起贼心。
当晚,黎某在高栏港经济区赤渔头,发现现任车主吴某正将那辆小货车停放在小卖部旁。见四周无人,黎某顿生歹意,立即用随身携带的汽车备用钥匙打开该车车门,将车发动开走。而正在小卖部里休息的车主吴某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赶出来,发现小货车不见立即追赶。
当黎某将小货车开至高栏港山海一角餐厅路段时,发现后面有人追赶,便弃车逃逸。
盗车不成仍难逃刑罚
事发后,现任车主吴某报警。经警方调查,发现前任车主黎某有犯罪嫌疑,遂在去年8月2日将其抓获归案。
法院经审查认为,因被告人已将小货车盗走并驶离原停放现场,脱离被害人的实际控制,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,于是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并罚金2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