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珠海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的《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》和《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》于去年9月1日同步颁布实施。珠海市、区两级政府每年从政府财政预算中拨1200万元作为见义勇为专项经费,专门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和表彰救治以及对家属救助抚恤,从根本上保证了见义勇为工作顺利开展。
据了解,截至2014年12月31日,珠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共接收申报材料69份,评定确认见义勇为人员58名(制止两抢、盗窃23人,救人14人,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6人,其他15人)。其中,新条例和办法颁布前评定确认20人,发放见义勇为奖励金5.9万元;新条例和办法颁布后评定确认38人,小计发放见义勇为奖励金逾15万元。
据介绍,除目前已经评定确认的58名见义勇为人员以外,还有60余名见义勇为人员材料正在审核。
此外,结合公交、出租、运输企业的特殊情况,珠海公安还在上述行业重点开展宣传工作,涌现出谢秋华、谭先文、彭英俊、王成良等英雄司机,他们不顾个人安危,敢于制止违法犯罪,挺身救助遇险民众,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。